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上海注册公司网 > 法律法规 > 正文

浦东新区工商分局登记管辖权试行办法

来源:http://www.tianshanghang.com 整理:上海天尚行 2010-5-16 16:11:36 点击: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扩大浦东新区分局登记管辖权试行办法》等四项“试行办法”的通知


工商浦东新区分局,浦东新区各委、办、局:
现将《扩大浦东新区分局登记管辖权试行办法》、《浦东新区商标专用权出资试行办法》、《浦东新区进一步改进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试行办法》、《企业不良记录相关责任人员的信息纳入个人征信系统的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试行期间请注意总结经验,出现问题应及时上报。

二OO六年四月十四日
 

扩大浦东新区分局登记管辖权试行办法
 
为支持浦东新区新一轮发展,现就扩大浦东新区分局登记管辖权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授权浦东新区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企业的登记
(一)内资企业
1.企业集团;
2.国有独资企业。
(二)外商投资企业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2.研发中心;
3.商务部、市外资委审批的非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
二、登记管辖的属地原则
1.浦东新区分局负责住所在其辖区内的上述企业的登记。
2.市局原已登记的上述内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由住所所在地分局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仍随母体企业登记。
三、本试行办法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四、本试行办法自2006年4月18日起试行。

相关文章                                                          对本文发表留言

联系我们

最新公告

  • 上海注册公司费用优惠活动
  • 自己出资注册费用零收费
  • 开发区可融资注册并提供注册地址,可申请一般纳税人,享受返税优惠政策
  • 注册香港公司费用全包4200元
  • 注册外资公司代理服务费8000元
  • 注册上海代表处服务费3800元
  • 本栏推荐

    全站推荐

    Copyright 2007-2010 By 上海天尚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沪ICP备08105339号
    浦西:徐汇区凯旋路3500号华苑大厦1号楼15F(华亭宾馆西侧,凯旋路与中山西路路口,地铁1、4号线上海体育馆,3号线漕溪路) ,邮编:200030
    浦东:浦东新区商城路660号乐凯大厦1405室(地铁二号线东昌路站,四号线、六号线世纪大道站,南泉北路口,八佰半附近),邮编:200120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若需转载,请务必以超链接形式标明文章原始出处。法律支持:上海正达律师事务所
    上海天尚行代理注册公司服务内容:上海公司注册 注册外资公司 注册香港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注册上海外资代表处 上海公司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