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上海注册公司网 > 上海税收优惠政策 > 正文

福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来源:http://www.tianshanghang.com 整理:上海天尚行 2010-5-16 12:58:34 点击:


 1.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2.享受税收政策的“四残”人员的范围,包括盲、聋、哑和肢体残疾人员。
3.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福利生产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国家规定的开办企业的条件;
(2)安置“四残”人员达到规定的比例;
(3)生产和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适宜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或经营;
(4)每个残疾职工都具有适当的劳动岗位;
(5)有必要的适合残疾人生理状况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6)有严格、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建立了“四表一册”(企业基本情况表、残疾职工工种安排表、企业职工工资表、利税分配使用报表、残疾职工名册)。

相关文章                                                          对本文发表留言

联系我们

最新公告

  • 上海注册公司费用优惠活动
  • 自己出资注册费用零收费
  • 开发区可融资注册并提供注册地址,可申请一般纳税人,享受返税优惠政策
  • 注册香港公司费用全包4200元
  • 注册外资公司代理服务费8000元
  • 注册上海代表处服务费3800元
  • 本栏推荐

    全站推荐

    Copyright 2007-2010 By 上海天尚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沪ICP备08105339号
    浦西:徐汇区凯旋路3500号华苑大厦1号楼15F(华亭宾馆西侧,凯旋路与中山西路路口,地铁1、4号线上海体育馆,3号线漕溪路) ,邮编:200030
    浦东:浦东新区商城路660号乐凯大厦1405室(地铁二号线东昌路站,四号线、六号线世纪大道站,南泉北路口,八佰半附近),邮编:200120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若需转载,请务必以超链接形式标明文章原始出处。法律支持:上海正达律师事务所
    上海天尚行代理注册公司服务内容:上海公司注册 注册外资公司 注册香港公司 :上海注册公司 注册上海外资代表处 上海公司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