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资公司若要变更公司名称,需先取得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再报上海市外经委及工商审批。
一、外资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上海外经委审批所需材料
1、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原件);
2、企业董事会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决议(原件);
3、企业原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原件);
4、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5、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6、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
7、验资报告;
二、外资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上海工商局审批所需材料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4.《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5.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电子版营业执照);
6.其他有关文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未注明提交原件的,可以提交复印件,但需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6、名称变更后,需换领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将副本1交登记机关备案,已提交的除外。
外资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在办理批准证书与营业执照变更后,还要办理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外资公司证照的变更。